

监管文件或将于上半年落地
近日,浙江银保监局向各银保监分局、杭州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以下简称:《监管提示》),对当地城商行开展“互联网助贷、联合贷款”业务提出更高要求。
《监管提示》首次提出银行与合作机构在客户信息共享、风险防控、不良处置化解、贷款核销、消费者保护等领域的权利义务。强调银行应开发与业务匹配的风控系统、风控模型,配备专业人员。重申了核心风控环节不得外包;不得为无牌机构提供资金或者联合放贷,银行属地放贷,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等。
财联社记者在采访中获悉,银保监会针对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相关监管文件也在征求意见中,或将在今年二季度出炉。
但截至记者发稿前,相关监管机构并未对《监管提示》中的内容进行公开表态。
约束城商行异地互联网贷款业务
根据《监管提示》中的内容,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立足于自身的风控能力建设,完善本行的风险控制策略,一是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外包,不能异化为单纯的放贷资金提供方,参与银行应开发与业务匹配的风控系统、风控模型,配备专业人员。应独立开展客户准入、风险测评、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确定、贷后资金用途管理。二是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资质的机构提供放贷资金,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三是不具备互联网贷款的核心风控能力和条件的银行,不得开展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
一位民营银行管理层向财联社记者透露,目前银保监会的相关讨论稿也正在向各方征求意见中。从浙江发布的文件来看,针对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其内容并没有超出银保监会相关讨论稿的范围,内容并无新意。
并且,该人士告诉记者,银保监会针对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将在今年二季度出炉。
另据一位银行业资深研究人士向记者证实,从浙江省此次的文件来看,其原则和方向与网传的银保监会管理办法大体一致。目前银保监会的相关办法并未出炉,还在内部讨论中,所以相关条款仍有可能进一步调整。预计今年上半年银保监会出炉正式文件的概率较大。
截至财联社记者发稿前,相关监管机构并未对《监管提示》中的内容进行公开表态。
一位浙江地区不愿具名的城商行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该文件的主要目的在于两点:一是约束城商行异地互联网贷款业务,防范金融风险;二是告诉城商行不能将互联网贷款业务当作零售业务来发展,只能当成一种投资。
属地化管理也成为此次《监管提示》发布中一个重点。有银行业内人士认为,过于强调属地化管理,对银行的创新不利,也不现实,这部分仍有探讨的空间。“原本互联网银行缺少资金,而一些地方城商行、农商行可能资金不少,但是缺乏投资标的。他们之间的创新也是正常的。但是如果过度强调属地化管理,这对互联网银行的相关放贷业务不利。不过,这也是防控城商行、农商行业务风险之用。”
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认为,对于纯线上模式的互联网贷款,建章立制、明确规则很有必要,有助于加强业务审慎经营、有效防范风险。但应妥善处理好监管与创新的关系,不搞“一刀切”,对金融机构良性创新应继续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