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石家庄由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位列被通报的2019年度全国“棚户区改造十大激励支持城市”之首。
据了解,这是河北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唯一入选的城市。通报中明确,2020年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将给予奖励或倾斜支持。
石家庄共实施棚户区项目342个
开工安置住房18.4万套
近年来,石家庄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棚户区改造列入全市重点工作,强力推动。市政府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简化审批,加强督查,促进棚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2008-2019年,共实施棚户区项目342个,开工安置住房18.4万套,超额完成了河北省下达石家庄市的16.95万套改造任务。
完善政策制度创新全省示范
将消除C、D级危房作为棚改的重点
石家庄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棚户区改造政策,很多都在全省率先出台。尤其是近两年,针对政策、形势的发展变化,石家庄市进一步完善了棚改政策措施:一是将消除C、D级危房作为棚改的重点,提出了通过提高容积率、匹配土地、财政补贴和原址翻建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改造;二是从政策层面将项目地块自求平衡,调整为地块平衡和区域平衡相结合,将原来的习惯选择原址安置,调整为货币安置、原址安置和异地安置相结合,鼓励异地安置的征收模式,对解决目前棚户区征收改造中的瓶颈问题,落实省委主要领导要求,疏解中心城区人口,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三是创造性地提出了施工预许可模式,进一步加快了项目手续办理和建设进度,确保了棚改居民早迁新居。
抢抓机遇筹集资金全省领先
共取得专项贷款287.84亿元
近年来,石家庄市紧抓棚改专项贷款契机,共取得专项贷款287.84亿元。2018年,石家庄适应国家棚改融资政策调整,在组织各县(市、区)申报棚改专项债券的同时,积极调整和转变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强同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对接进行项目推介,合法合规引入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截止到2019年底,石家庄市共取得专项债券48.34亿元。
基本建成棚改安置住房1.4万套
任务完成量位居全省第一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个严禁”要求,严格界定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把老城区脏乱差的棚户区作为石家庄棚户区改造的重点;二是制定了《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案》,将年度改造任务进行科学分解,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状;三是安排人员分包所有县(市)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2019年省下达石家庄市任务为新开工1.57万套,基本建成1.27万套,年度改造任务量位居全省第一位。全市共开工棚改安置住房1.6万套,基本建成1.4万套,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改造任务,任务完成量位居全省第一,年终考核排名全省第一。
4月底已开工6879套完成年度任务的57.75%
基本建成8548套
今年,在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石家庄市住建局积极贯彻落实全市“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大会精神,抓住机遇,及早入手,确保棚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做好项目谋划,在项目确定、资金筹资、征收拆迁、手续办理等方面提前进行谋划,提前启动实施。截止到4月底,全市已开工6879套,完成年度任务的57.75%,基本建成8548套,完成年度任务的70.94%。提前实现市委、市政府“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要求,预计10月底可提前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积极推进棚改融资。石家庄已取得中央、省专项补助资金8555万元;中央配套设施补助资金拟申报3.5亿元,目前相关申报手续已全部完成,待国家资金计划下达后将按程序申报;棚改专项债券共谋划项目13个,总投资228亿元,拟申报债券金额154亿,目前正组织各县(市、区)将拟申报项目纳入重大项目库和债务管理系统,待国家棚改专项债券政策下发后按要求申报。
下一步,石家庄市住建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此次当选全国棚改激励支持城市为契机,坚持目标引领,创新思路,转变作风,勇于担当,全面推进石家庄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