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利用已死亡参保人员虚报门诊补偿费套取医保基金……22日,记者从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在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中,该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670家,处理违规医药机构1185家(其中移交司法机关3家),累计追回医保基金1234.28万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民生工作涉及范围广,小到吃饭、就医、上学、买菜、赶车,大到买房等等,每一件事,都事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现,以及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的真实体现。
推动民生工作开展,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要以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绝不能在民生问题上犯错误,凡是在民生方面犯下错误,暴露的是初心使命的淡忘,对群众工作不用心,以及吞噬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这是人民群众不答应的,更是党和国家所不容忍的。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救命钱,部分由群众自筹、部分由国家筹集,是互助模式+国家支持模式的结合。中国医保政策是惠及全体城乡的惠民政策、民生政策,群众一旦生病就医后,根据政策规定,并按报销一定比例、自负一定比例。虽然现在还不能实现免费医疗,但这个按比例报销已经很不错了,即使是发动的美国,现在依然没有实现全民保障,而且资本家根本不同意把一般民众纳入医保范围,因此,中国的医保政策是普惠性政策,大家都能够在政策中受益。
我国医保政策之所以得以顺利实施,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实施并坚持了医保基金兜底制度。试想,如果没有这个制度、没有这个基金或者基金管理不妥出现大量流失,覆盖城乡的全民医保政策就肯定难以实施。
但是,由于医保政策实施只有10多年,政策非常好,但具体的监管制度却很难全面落实,比如对于部分医院利用处方权、报销权以及就医监管难等问题,由医院单独或者与患者合伙套取医保基金。近年来,医保基金套取案件层出不穷,被套取的医保基金少则几万元,多则数百万元,严重地影响了优越制度的施行,侵吞了群众的利益,吞噬了群众的幸福感,如果不加制止,很有可能导致医保基金大幅亏空,导致城乡群众治病后无法兑现补助部分,说轻微点,这些医院的行为是硕鼠行为,说严重点,他们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破坏者。
从去年以来,国家和各地各级相继成立了政府工作部门医保局,其职能职责之一,就是保护医保基金不受硕鼠侵吞、打击违法违规骗取医保金的行为。该局成立后,立即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着手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查处了一大批骗取医保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处理了一大批违法犯罪人员。
据报道,在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中,山西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670家,处理违规医药机构1185家(其中移交司法机关3家),累计追回医保基金1234.28万元,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通报。对于层出不穷发生的骗医保金案件来说,算是一次小胜。
虽说是小胜,但也可以看出,该省医保部门干部非常认真,深入到定点医院,通过检查各种票据、调取病历、比对药品、检查就医人员信息、论证检查的合理性、检查“串换药品”等情况,查出了系列的“医疗费用属虚传、虚报费用,虚构医疗服务等情况”、涉嫌欺诈套取医保基金行为。通过查处追回了大量已被侵吞的医保基金,整改了轻微违规行为,取消了大量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将犯罪嫌疑人移交司法机关。该省医保部门执法执规非常严格,为人民群众保障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值得点赞。
“乱象用重典,沉疴下猛药。”通过各地报道来看,虽然各地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打击力度也不断加强,但这些定点医疗机构中能想到办法套取医保金,而且数量还不小,一个省稍微一查就能查出并追回数千万元来,没有被查到的可能金额还更多。毋庸置疑,这些钱都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不能被贪占侵吞的,必须要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看护好群众的“救命钱”,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侵吞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采取更加科学的方式监管行医、处方、看病、就医、取药、报销行为,采取更加严厉的制裁措施打击犯罪嫌疑人。
此外,笔者认为,犯罪活动猖獗的重要因素是法律不严,犯罪代价太轻,犯罪分子甚至可以买通法官、狱警减刑后,再次进入社会危害社会,比如云南“孙小果”案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中国与外国不同,外国人少,犯罪分子少,而中国人多犯罪分子也多,而且近年来犯罪分子越发得凶恶猖獗,对犯罪分子心慈手软就是对犯罪的放纵、对人民的残忍。因此,不少网友建议及时修改《刑法》,扩大死刑、进一步遏止犯罪,对于那些涉及金额特别巨大、犯罪行为特别严重的、影响特别恶劣的,就应该处于极刑,不能轻饶了严重危害社会、严重侵犯民生幸福、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要以法治的名义,下狠手、下决心推动社会治理更加趋于文明和谐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