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阿继大股东为何违反承诺?
  我们是ST阿继的投资者而不是投机者,我们当初选择投资ST阿继也正是因为看好作为三大电气集团之一的大型央企——哈电集团——的股改承诺:注入自动控制类资产。我们要表明的是:我们愿意承担正常的投资风险,但却不能承担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人祸损失。但是现在,却因为以宫晶堃董事长为领导的大股东哈电集团肆意违背股改承诺而造成股价连续跌停,给我们广大流通股东带来巨大损失。这并不是正常的市场因素造成的股价下跌,这是哈电集团某些领导错误决策造成的人祸,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应由我们投资者来承担,这是公平的市场所不能认可的。

  只有哈电集团彻底履行4月份股改承诺而非10月18日经篡改的承诺,哈电利益和全体流通股东的利益才是一致的!否则大股东的利益和全体流通股东的利益是坚决不一致的!哈电必须彻底履行4月份股改承诺对全体流通股东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利益赔偿。届时,我们流通将采取包括:联名要求央视等海内外媒体介入;向国资委、证监会等主管部门联名举报;寻求法律途径等手段和措施,坚决捍卫我们的合法利益。

   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哈电集团必须严格严正履行4月份股改承诺注入相应资产,只要你彻底履行承诺,待你注资完成,承诺履行完成,你哈电想怎么转让股权都行,阿继股价怎么跌我们也认了。属于正常的市场因素造成的股价波动我们完全接受,但是因某些个人原因给我们带来的人祸我们绝不逆来顺受!

 
事情发展到如今,我们不禁要质问:

 一、哈电集团作为大型中央企业为什么不树立好的榜样,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形象和秩序,反而顶风作案,开央企背信先河,成为证券市场严重违背股改承诺的恶劣典范。这不是给国资、国家抹黑嘛?

  二、哈电先是意图违背股改承诺转让控股权,遭国资委否决后,又公告仍将遵守股改承诺,并且一而再再而三的发些自相矛盾的公告。如此一来,那即使最终哈电集团是按4月份股改承诺履行了注资,那哈电现在转让股权和这些自相矛盾的公告又是什么意图呢,让人有种偷鸡不成反失把米的感觉,这不是哈电自己给自己惹了一身骚嘛?

  三、目前ST阿继股价的大幅下跌受到损失的不仅仅是我们流通股东的利益,代表国家资产的一亿多股国有股的价值也是在流失的,还有除此以外的法人股同样也是在遭受损失的。因此,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东等我们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只能是哈电集团高管个人利益与我们大家的利益是并不一致的。

哈电集团高管作出如此的决策,不仅损害我们中小流通股东的利益,也损害了国有资产。希望有关部门来管一管,真正维护我们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利益!

                   一个ST阿继的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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