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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原始股骗局,我被骗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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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
你好!
我是于2005年10月进入这个陷阱的,那时的股票猛跌,怀着要翻本的强烈心态,我 想自己是注定会有今天的结局!
我在3个月内分批总共买了70万的原始股。让我上当的中介公司叫:上海越鸿投资有 限公司(就是你们暴光的公司)。所买的原始股一个叫:陕西蓝海风(已让我朋友去看过,证 实是个皮包公司);另一个叫:陕西华茂。
如果你要问我为何会拖到今天,那真得说这个行业行骗太“高超”了。越鸿蒸发掉 后,我作为他们的大客户(他们自己说的),并没有和他们公司失去联系;相反他们马上告诉 我:他们和上海中证合伙了,上海中证是上海这个行业中信誉、规模更好的公司。 2006年初我开始警觉了,再也没有买过任何他们推荐的“标的”。2006年的6月,我 确信自己受骗了,于是向中证提出:要他们回购或转让的要求~!开始他们不断的向我保证比 如:蓝海风6月没上,按规定不是有45天左右的滞后期么,它肯定可以在9月上市,华茂肯定可 以在10月上市,如果不上,他们到时全部退款。9月初,蓝海风到了他们所承诺的最后时间, 我去交涉,并于当天报警!他们答应转让,并又一次向我保证10月底前完成,当时说好,如果 这次转让不掉,他们公司就要自己吃进!
2006年国庆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号称业内很有“信誉”的上海中证资产管理公司发 生了和越鸿同样的情况!
我的经过大致如此,在此期内,我寝食不安,体重居然到了现在的104斤!各位知道 让我如此忧心的是什么?是他们的有恃无恐!在此期间我查寻过很多方面——网络文章、公安 经侦、法律顾问等,其结果居然是:骗子的行骗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是“合法的”!(实际的 情况也是如此:我根本就无法让他们退掉我所买的所谓标的)。
立法要过程,大家都知道!但是我记得现在的消费者保护法好象规定:谁经销的东西 ,谁负责!既然中介没问题,为何一而再、再而三的搞消失、搞人去楼空游戏!
原邮件发件人名字:zhanghua 原邮件发件人地址:zhanghua@baozen.bmw.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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