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港集团年报披露了每股收益:0.14元,净资产收益率:12.33%,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2278元,2006年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0.9817元,同上年比较缩水:-13.87% . 从整体业绩来看,上港集团的年报并不理想,作为蓝筹大盘股, 有许许多多的国内外机构投资者在2006年9月30日上港集团公布季报时,纷纷预测2006年每股收益:0.23-0.24元。 在上港集团公布年报的当日,国外基金管理者纷纷减少上港集团股票的持仓量。在某些金融论坛里,一些投资者众说纷纭,纷纷扬扬跟贴:“什么蓝筹大盘股,分明是大盘垃圾股,0.14元的收益凭什么站在10元以上的股价!” 究其是什么原因,因而导致了上港集团的每股收益远远低于人们对它的期望呢。。。?! 笔者从年报的编号6.22 ;新年度经营计划.(3)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切实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中提到五;“要推行薪酬体系的改革,形成工资、薪酬、加福利的激励机制,切实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从资产负债表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应付福利费 【期末数】4.46亿 【期初数】4.02亿
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可以看到: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合并报表填列) 【本 期 数】5020千万 【上年同期数】5105千万
提取储备基金: 【本 期 数】1060千万 【上年同期数】307 百万
似乎从以上的报表中看不出什么破绽,帐面做的四平八稳,滴水不漏。
但是有一点却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上港集团年报披露了2006年利润总额:43.62亿。2006年管理费用却高达:19.04亿。占利润总额的43%! 尽管年报作了说明。一个资产负债率高达43.32%,而它的一年的管理费用却也要占到利润总额的43%!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但是年报没有披露的情况到底有没有呢。。。?!
2007年4月6日笔者从上港集团上海港客运分公司部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汇山码头的装卸工那里了解到了许多情况。
2006年11月客运服务总公司整体竭业,公司提出凡是重体力劳动10年以上,50岁以上(包括50岁)者,在2006年12月底前,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者,每人可以得到三万一年的补偿和共计五万元一次性补助费。其结果有162人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重体力劳动10年以上者可以享受55足岁退休)
不料仅仅过了一个月,2007年初时分,从上港集团公司传出消息,从2007年1月1日起,凡是在职职工、退养、代退休的职工,均可享受“三加一”优惠方案。
所谓“三加一”福利优惠方案;
其一、凡是在职职工、退养、代退休职工,每人基本分数为20分,(不同级别的技术工种、及管理干部基本分数还将上浮)每人每年工龄为一分,每一分为5元。假定工龄35年,(35+20)x5元=27元,上港集团在补贴275元,共计550元。(工龄每年累加)这笔钱放在上港集团福利基金池里。
以后正式退休的职工,除了可以领取社保局发放的退休金外,还可以从上港集团公司领取“补充养老金”每月600元左右,必须分十年领完。(假定能活到70岁,否则就没了。。。)
其二、补充公积金。是扣职工工资的7%,上港集团公司再补贴每一个职工的7%,到正式退休时一次性付给职工。补充公积金是自愿参加原则。
其三、补充医疗保险金。职工自付5%,上港集团公司再补贴每一个职工的5%,对于看病除了医保外,还可享受平安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费。
加一、凡是上港集团公司未正式退休职工,每隔2年均可享受一次旅游。
这样一来,这162人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重体力劳动者,顿时感到了被愚弄被欺骗的感觉。他们集体要求得到公开、公正、公平的知情权利。
但是他们仅仅只能得到上港集团公司“为了维护政策的连贯性”一次性补偿3000元。。。。。。
他们其实是所谓的“三加一”福利优惠方案的无辜的牺牲品!
他们告诉笔者;2007年1月15日上港集团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三加一”福利方案,2007年2月10日上港集团公司召开职代会一致通过“三加一”福利方案,并且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我为他们感到悲哀!一个堂堂正正的上市大公司,假如不能善待自已的员工,那么我们这些上港集团公司小小的股东怎么才能去要求得到“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的知情权利呢?!
2007年1月15日上港集团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通过“三加一”福利方案,并无不妥,但是为何不在年报里披露呢?!还是怕在股东大会上受到质询呢?! 上港集团公司目前有一万八千多名在册职工,单单是“三加一”福利方案每年需额外支出一亿多元RMB!还不包括其他福利支出。假如“三加一”福利方案每年递增的资金放在上港集团公司的福利基金池里,这与“小金库”有何不同呢?!这不过是巧立名目,老瓶装新酒罢了! 上港集团公司里在册职工每年可以得到年薪,还可以得到“三加一”优厚的福利(平均每人每年5500元左右),可是我们股东只能得到可怜的每股0.076元红利,真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上港集团公司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里称:可分配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6.66亿元. 但是上港集团公司在披露的年报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67亿元. 两者相减正好是近一亿元人民币,或许正是留存给“三加一”福利优惠方案的伏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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