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股票 | 期货 | 投资理财 | 房产 | 生活 | 数据参考 | 精品栏目 | 财经书苑 | 关于我们 | 论坛 | 博客
首页 >> 房产 >> 建材家具 >> 正文
建材与装修合同的补充条款成陷阱最易害人
文章来源:新京报 日期:2007年03月20日 10:25 http://www.china-cbn.com
如今的合同都比较规范化,但并不完美。按照目前的规范合同签约虽然很少会出大问题,但因为合同文字需要字斟句酌,任何细小环节把握不到位,或因不同人对文字的理解不同,会产生误差,甚至被文字蒙骗过去。

所谓的强权合同并不是指企业拿自己的合同和消费者签订,而是企业利用目前合同中或签订文字存在的漏洞,使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证。在家居行业中,从建材、家具到家装合同,都可能使消费者面临这样的'委屈',但根据合同,消费者还无处投诉。

■现象

不明“补充条款”最易害人

强权合同的主要表现为合同表面看上去很合理,但从字义解释后,却发现对消费者有约束,而对企业有利。很多条款是工商局制定的,个人无法改动,但对合同中不太明确的条款或补充条款,很多装修公司则会利用消费者的无知,而损害其利益。

例如,一米和一延米的区别并不是所有人都懂。而隐蔽工程,很多装修公司合同上称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如在事前没有设计图,电线、水管的改动样,只能以装修公司的'实际发生量'来计算,消费者很容易被蒙骗。装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有的装修公司写上对消费者的要求,却不允许消费者有补充说明。

信息和专业知识的缺乏,导致了家装合同中出现强权合同的现象,这需要整个市场环境的净化,也需要企业的诚信度和社会责任感提高。

■报料

同型号材料质量货不对板

在我们签订的家装合同里,补充条款上写着'装修中如原牌材料没货时,乙方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但装修时,我们发现这个相同型号的材料没有原品牌的好,要求改,装修公司却不同意,因为合同就是这么写的,并没有写清质量。所以当时看着合同,我和先生也觉得气闷,但无话可说。谁让我们对合同不了解呢?但装修公司这样就轻易战胜消费者,是不是属于蒙骗呢?

--何红,女,30岁

因请监理而被拒绝签约

我和老婆装修时,因为对装修都不了解,就请了家监理公司。根据监理公司的建议,我们可以先咨询装修公司,满意后可带着监理去签合同。在咨询时,装修公司很热情,我们觉得价格也满意,就决定签了。但签合同时,一听说我们请了监理,这家装修公司拒绝和我们签合同。按照装修合同规定,是可以请监理单位的,而装修公司因我们请了监理就拒绝签合同,我觉得也属于“违约”。

撰稿人:
[ 打印 ] [ 收藏 ] [ 关闭 ]
张林俭: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未必是保护劳动者 2007年03月14日 08:01
沪首发劳动合同参照文本 更体现当事人意志 2007年01月26日 08:37
劳动合同法草案激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谁是弱者 2007年01月23日 02:57
百名保姆集体"封杀"东家 合同中写明要求能避免纠纷 2007年01月17日 07:42
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议再起 专家质疑僵化劳动关系 2007年01月11日 02:47
劳动合同法二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逐步全国流动 2006年12月25日 06:53
“黑白合同”差价30万元 二手房买主诉卖房人 2006年11月14日 16:07
广东成立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 2006年09月13日 01:27
调查显示:近六成被访者对劳动合同法草案满意 2006年09月11日 12:22
《劳动合同法》草案或10月进入二审 2006年09月01日 01:41
动态 | 广告联系 | 观众留言 | 报纸订阅 | 法律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沪B2-2005034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905095
版权所有 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技术运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