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股票 | 期货 | 投资理财 | 房产 | 生活 | 数据参考 | 精品栏目 | 财经书苑 | 关于我们 | 论坛 | 博客
首页 >> 房产 >> 地产新闻 >> 正文
房贷"律师费"首案和解 购房人称权益已获得保护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日期:2007年03月21日 17:20 http://www.china-cbn.com
 首例购房人起诉银行,要求返还办理购房贷款时的律师费一案,已经在双方自愿和解的情况下结案。记者今天(21日)获悉,购房人唐女士向丰台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该院今天上午准予撤诉。 

  此前,唐女士起诉说,2006年3月,她因需要买房,缺少15万元购房款,就向银行申请办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随后,唐女士接到银行通知,需找银行指定的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唐女士以为律师是为自己服务的,便按照银行的通知,于2006年3月15日来到指定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向“孙律师”提交了还贷能力的证明等文件,并交纳了380元的律师服务费用。此后,唐女士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合同项下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登记、评估、保险、鉴定、鉴证、公证、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抨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事后,唐女士向北京市司法局查询得知,那家律师事务所根本没有“孙律师”。 

  唐女士认为,银行指定的律师是为了保护银行贷出资金安全,是为银行服务的,银行要求购房人向指定“律师”提交文件并交纳律师费,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银行应对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于是,唐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银行返还“按揭律师服务费用”380元并赔偿损失380元。 

  3月15日,唐女士又来到法院,向法官提交了撤诉申请书,理由是“利益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维护”。最终,丰台法院裁定准予唐女士撤回起诉。(通讯员 王悦)
 
撰稿人:
[ 打印 ] [ 收藏 ] [ 关闭 ]
警惕美国次级房贷危机“传染”全球金融市场 2007年03月21日 08:15
首批银行公布上海房贷利率调整细则 2007年03月20日 07:26
Pimco再开“乌鸦嘴”:美次级房贷危机将蔓延 2007年03月20日 02:11
央行严控银行放贷冲动 2007年03月19日 14:11
各行房贷利率调整方案将出台 购房者仍享八五折 2007年03月19日 10:31
房贷上涨付不起月供 220万美国人可能失房产 2007年03月15日 15:04
次级房贷危机搅浑美国经济 全球股市遭遇"寒流" 2007年03月15日 07:08
收益与风险并驾齐驱 新手买基金不如提前还房贷 2007年03月02日 11:43
上海中低收入家庭房贷贴息明起申办 2007年02月28日 07:46
楼市下滑重塑美房贷市场格局 2007年02月27日 03:28
动态 | 广告联系 | 观众留言 | 报纸订阅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沪B2-2005034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905106
版权所有 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技术运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