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首次发布二手房成交量 今年已经成交10632套
|
|
|
|
文章来源:劳动报 日期:2007年01月23日 10:32 http://www.china-cbn.com
|
|
|
昨天,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首次发布二手房成交量:今年1月1日至昨天,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备案的经纪委托合同为64943份,累计上网发布的房源信息34304套,通过网上操作系统签订的房地产交易合同10632套。与此同时,本市224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3176家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和10795名房地产经纪人通过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网上资格认证,具备了网上操作资格,基本实现了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网上全覆盖。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昨天宣布,本市正酝酿出台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必须注明网上备案号的具体操作规定,预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本市二手房房源供应信息将与一手房一样实现全覆盖。
自2007年1月1日起,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网上签订经纪委托合同,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为交易当事人网上签订交易合同,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自1月1日起不再受理手工交易合同。本市房地产经纪人按照《办法》的要求,分期分批参加了业务及网上系统操作培训并陆续上网操作。
据介绍,市房地资源局将加强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的管理。即针对本市少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规避《办法》规定,不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与当事人签订经纪委托合同,以及发布虚假信息等违规行为,市房地资源局将结合房地产市场的专项整治,对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办法》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办法》规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网上操作资格,有关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此外,本市将结合《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经纪机构房源信息的发布,加强监管,监测经纪委托合同与交易合同的成交周期。对成交周期异常的,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后方可进入网上操作系统。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诚信档案,进一步探索推进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二手房市场的监测和监管。
|
|
|
| 撰稿人: 王德毓 |
|
|
|
|
|
|
| [
打印 ] [ 收藏 ] [ 关闭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