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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进入调控视野 挪用客户资金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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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6年11月20日 11:11 http://www.china-cb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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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设部正式发布了《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明令禁止房地产中介吃差价,并要求加强交易资金的监管。有关专家认为,《规则》的出台不仅体现了管理部门整顿中介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更是楼市宏观调控的继续和深入。如果中介交易秩序能够自此走向规范,房价虚高的顽症将有望得到缓解。
吃差价成为地产中介公开的秘密
近两年房价持续走高,各地的中介公司发展随之也步入“快车道”。据房管部门统计,目前,仅深圳通过政府认可的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就有190多家,从业人员2万多人,门店数量达到3000多家。
蜂拥而起的店面、同质化的服务,导致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不少中介公司为了赚取利润,不惜欺诈消费者,或是偷税漏税。“吃差价已是地产中介公开的秘密,许多中介公司都是这么做的。”一位房地产界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
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邵树强告诉记者,中介吃差价的手段不外有二,一是利用购房者和卖房者的信息不对称,欺上瞒下,玩“低进高出”的把戏。但如果买卖双方见面的话,这种伎俩容易被戳穿,从而引发法律纠纷。由于这个原因,一些中介开始翻新花样,采用“现金收房”的手段吃差价,即中介利用“一次性付全房款”的噱头吸引卖房人,然后再转手以更高的价格卖给购房者。
由于中介公司在“现金收房”行为中只是一个过渡者,不需要支付各种税费,利润空间很大,目前已成为二手房交易中日益流行的新手段。业内人士举例介绍,一套售价60万元的房产,采取现金收房方式完成交易,中介公司的利润可达该房售价的7%至10%,而正规经营下,中介公司收取的佣金在3%以内,二者利润相差悬殊。
一些房地产中介挪用客户资金情况严重
比吃差价更为恶劣的是,由于监管缺位等原因,一些地方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挪用客户房款的现象比较严重,并将所挪用资金用来炒房、炒股、开设门店等。这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不利于当前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同时也容易埋下金融风险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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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彭勇 涂洪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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