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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过滤机制”化解保险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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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06年08月15日 01:04 http://www.china-cb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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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陈天翔发自上海 由于对保险合同各自理解的不同,从而引发保险公司和保户之间的纠纷,毫无疑问是保险市场上矛盾的主要集中点。如何妥善解决此类矛盾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的“事先过滤机制”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上海保监局于日前公布了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差不多两年时间以来的工作情况:到今年7月底,调解委员会共收到调解申请63起,进入调解程序41起。其中,达成协议27起,撤回申请1起,调解不成功5起,其余8起尚在调解中。调解成功率约82%。 调解委员会创建的“事先过滤机制”,即对调解申请进行预审,建议申请人在调解前与公司再次协商。同时,调解委员会也将保险消费者申请调解的信息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尽量促使双方自行解决问题。上海保监局的数据显示,通过“事先过滤机制”,已有效解决保险合同争议10多起。 上海保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合理调整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并建立保险营销员维权机制,同时解决调解委员会经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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