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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尝试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文章来源: 日期:2006年09月15日 09:36 http://www.china-cbn.com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建议成立金融监管协调机构并赋予实权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表示,正在尝试建立有关部门之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在“2006第三届国际金融论坛年会”上,组建超部委金融监管协调机构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建议,成立超部委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并赋予其实权。他在出席“2006第三届国际金融论坛年会”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应该赋予金融监管协调机构实际职权,才能使其真正起作用。 “要是没有职权也没有用,起码让副总理来统一抓才有效。否则,人家不听你的怎么办?”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昨日也在该论坛上表示,我国正在尝试建立中央银行、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之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适应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趋势的需要。


  成思危还在论坛上指出,放开汇率浮动区间,取决于汇率市场化的改革,而不是人为去制定区间。现在的问题是人民币升值压力太大,单边升值的期望比升值本身更危险,这种情况下更不好动,因此要逐步提高汇率浮动区间。提高汇率要考虑金融和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不能单从金融考虑金融。


  他说,在分业监管的情况下,只要本部门没风险就不管,实际上是把风险赶到其他部门,对整个国家而言,风险可能更大。因此,今后一定会是混业经营,但要谨慎推进,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混业经营监管。    


  谈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时,成思危说,在所有的资本分项目中,现在不到一半分项目没有自由可兑换。这需要一个一个项目地具体分析,成熟一个放开一个,这需要时间,恐怕到2008年条件还不成熟。天津滨海新区作为试点,放开的速度会更快一些,但也不能一下全部放开。对于具体的时间表,“我不是算命先生,哪一年完全可兑换我也算不出来。”他如是表示。(中证网)
 
撰稿人:申屠青南 郭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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