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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酒类消费税调整 获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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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2006年03月23日 08:49] http://www.china-cb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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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调整,就白酒行业而言,目前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分别按25%和15%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率将统一改为20%,而此前市场预期会取消的从量税无变动,仍将按每市斤白酒0.5元的定额税率从量征收消费税。 市场普遍认为,此次消费税调整,对白酒类上市公司整体影响有限。平安证券分析师陈逊表示,这主要是因为目前白酒类上市公司的消费税实际税负基本都低于20%,对于这类公司,此次调整并不会带来巨大的收益增长。 据悉,目前真正用薯类原料生产的白酒在整个白酒产量中所占比例已很小,而上市公司中的白酒企业基本都是生产粮食白酒。为了规避较高的消费税率,这些企业往往通过设立销售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以相对较低的出厂价将产品卖给销售公司,从而达到规避部分消费税、降低税负的目的。 从2005年三季报数据看,除山西汾酒(600809)外,国内主要白酒类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税金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都在20%以下,低者不到10%,高的在15%左右,而山西汾酒该指标为21.43%。因此,陈逊认为,由于山西汾酒的从价消费税缴纳较为规范,此次调整,该公司受益明显,而其他一些主营税金比率较高的企业,如贵州茅台(600519)、G全兴(600779)等也会有所获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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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龙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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