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产经报道
>>
正文
|
|
|
杭州仲裁委接受申请 宗庆后自信能获胜
|
|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07年06月18日 02:12 http://www.china-cbn.com
|
|
|
惠正一 赵何娟
娃哈哈与达能的纠纷进入胶着状态后,为明确“娃哈哈”商标归属权而进行的“仲裁战”正轮番上演。 昨天,娃哈哈方面新闻发言人单启宁发表声明称,6月14日杭州仲裁委员会已依法受理了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仲裁申请,“该申请要求确认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娃哈哈-达能合资的企业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2月29日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 1996年2月,娃哈哈和达能签署了“娃哈哈”《商标转让协议》,但国家商标局对该项转让申请依法不予核准。据娃哈哈透露,达能方面也曾到国家商标局询问,并得到了国家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的相同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才能确认注册商标转让完成。因此,当时商标转让没有成功。按照常理,《商标转让协议》应被理解为已经终止。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致电达能方面公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的通知,“等收到后再给答复,原则上我们会按照杭州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准备文件。” 5月9日,达能正式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8项仲裁申请。虽然达能在法律方面先行了一步。然而,向来不服软的娃哈哈掌门宗庆后则表示,“先告的不一定有理。”并称,对杭州仲裁获胜充满信心。
|
|
|
| 撰稿人: |
|
|
|
|
| [
打印 ] [ 收藏 ] [ 关闭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