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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寿拟首试保险业股权激励 方案基于拟发行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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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06年11月14日 07:12 http://www.china-cb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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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燕
昨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628.HK,下称“中人寿”)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称,计划实施一项基于A股的股权激励方案。有关方案尚有待保监会、证监会和财政部等有关监管部门批准。一旦通过,中人寿将成为保险业内首家实行股权激励机制的保险公司。 中人寿在公告中表示,发布基于中人寿拟发行的A股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下称《方案》)。 根据《方案》,激励对象自愿认购股份或公司有条件奖励股份。员工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外部董事)等。用于授予的股份总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其中首次授予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0.5%。 用于股权激励的股票主要包括从二级市场购买、股东转让以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奖励分配的股票有效期为10年,禁售期则为3年。如激励对象是省级分公司负责人或总部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售其股份。 今年9月,中人寿发布公告称,计划发行不超过15亿股的A股,将占扩大股本的5.3%。中人寿董秘局有关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此次股权激励方案主要针对即将发行的A股制定。 据了解,中人寿已递交了A股上市申请。对于能否如市场传言所称的在年底前完成上市的问题,该人士表示,将取决于发行上市的进程。至于首批奖励的股权规模、首批奖励人数以及相关的系列细则,将在下月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并公告。 保险业在探索激励机制的道路上求索已久。此前,中华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获批实施员工间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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