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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倒逼上游 石油勘探开采市场化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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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06年01月03日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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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叶桐发自北京 一份名为《中国石油上游市场化探索》的报告(下称“报告”)对未来中国石油上游市场在5~10年内的前景做了描绘: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和众多中小石油公司共同成为石油上游的市场主体,探矿权和采矿权将不再只是个别公司专有,可以通过招投标合法获得,并且可在各公司间流转。 该《报告》由国家发改委委托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研究中心进行调研,历时一年时间写就, 对于逡巡在石油上游市场门外、觊觎探矿权和采矿权多时的社会资本来说,这样一幅蓝图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让人“热血沸腾”的蓝图 去年,12月底据一位看过报告的石油专家介绍,该报告中有两点让其激动:一个是市场主体的多元化,一个是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竞争获取和自由流转。 根据报告提供的数字,2004年底全国石油天然气探矿权登记面积中,中石油占41%、中石化占23.5%、中海油占31.7%、延长占2.4%、中联煤占0.9%、其他占0.4%。而采矿权登记面积中,中石油占82.4%、中石化占12%、中海油占4.5%、延长占0.6%、其他占0.6%。 一位参与报告调研的油气专家表示,这些数据表明,中国石油上游市场内,三大国有企业已经构成绝对市场主体,形成市场有限竞争的状态,近百家中小石油公司多数无勘查资质,无采矿权,总体市场程度偏低。 针对这样的垄断现状,报告建议,要完善市场主体,打破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对上下游的垄断;有条件地发展上游中小石油公司。3~5年内,初步完善相关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监管机构,建立资质标准,解决市场准入,鼓励合作,培育两权市场,试行油气招投标制度,完成油气基础资料公益化。5~10年内,完善法制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完全采用招投标制度,建立有序的竞争市场。 “前途是美好的,道路是曲折的,要达到这个报告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这个蓝图还是很让人热血沸腾的。”这位专家说。
多因素倒逼上游开放 但一位参与调研的油气专家向《第一财经日报》介绍说,石油上游进行市场化的一个重要动因更多是来自下游市场的倒逼。 整个石油产业链中,下游市场相对于上游市场,开放较早,开放程度也较高。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2004年12月11日全面放开零售市场,不少国际石油零售巨头已经开始在中国抢滩。而由于历史原因,全国还有数千家大大小小的石油零售企业。 尽管石油下游的市场主体已经多元化,但是油源掌握在三大石油巨头手中,其他企业深受影响。记者了解到,黑龙江、辽宁等地的民营零售企业一度陷入亏损的困境。 报告分析,已经进入下游的三大国有石油公司之外的中小石油公司欲取得公平竞争的地位,摆脱其在油源上的垄断,这已经成为推动上游市场化的重要力量。 浙江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民营油企负责人告诉记者,他自己手下的十几个加油站因为油源不稳定,常常会无油可加,经营状况并不好。 “油源真是个牛鼻子,我们现在很希望能够逐步地放开上游市场,资本我们不缺,缺的就是政策。”他说。 而石油近年来的高额利润回报吸引了社会资本的极大兴趣,因此社会各方都在呼吁对上游市场进行改革。 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2月份,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36条”),其中明确将石油与电力、电信、铁路、民航共同列为国家明令要对非公经济开放的垄断行业。其中特别提及石油上游市场的开放:“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除国家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外,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鼓励非公有资本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 新疆阿拉山口一家民营石油公司的经理告诉记者,36条让他们充满信心,但是诸如《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在内的相关法规依然对民间资本进入上游有很多限制,进入市场依然还存在诸多障碍,所以,上游市场的垄断状况依然没有变。 据这位经理介绍,由于国家法律规定大型国有石油公司对探矿和采矿的专有权,不少公司往往就跑马圈地,而不管勘探,先占下来再说。他公司所在的区域,几乎全被大公司登记了。 “他们圈了之后就扔在那里,也不去勘探开采,我们就眼看着,干着急没办法。”这位经理表示。
“圈地运动” 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字,全国陆海总的沉积盆地面积约在550万~600万平方公里,目前已被三大石油公司登记了435万平方公里,余下都是不被看好的零碎勘探区。 而国土资源部在对2003年国内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勘查开采许可证进行年检时发现,在提交的875个勘查年检项目中,没有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项目竟然高达480个,占实际参检勘查项目的55%。 能源专家梅博文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这种占而不勘的现象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长远来看不利于中国石油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关于上海市场开放的迫切性,报告还谈到地方政府对石油上游市场化的推动,认为地方政府在资源开发方面的利益趋导促使他们也很希望石油上游市场开放。据记者了解,目前三大国有石油公司的利税大头是缴入中央财政的,地方政府希望能在三大公司之外培植地方石油公司,以在油气资源开发中获得利益。 记者手记 市场化的障碍 本报记者叶桐发自北京 参与报告的专家认为,就目前的时间点来说,石油上游市场化还是具有一定的有利因素,改革的外部环境已经具备。除下游市场化的倒逼之外,三大石油公司的内部市场运作,也为上游市场化提供了机遇。尽管如此,要像报告所言,在三五年或者十年达到预定的目标依然很难。 首先是法律法规上的约束。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目前我国油气探矿权和采矿权实行许可证授予制度,为三大国有公司专享。发放形式以行政审批为主,缺乏竞争性,资源配置效益不高。由于许可证取得成本低,形成了上述跑马圈地现象。 而市场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变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许可证制度,为招投标制度。完善健全法律法规。报告指出,石油上游市场化应该在完善相关法规的同时,试行两权招投标,减少对探矿权的直接授予,开放中小盆地勘探市场,并加大对占而不勘的区域的清理力度和退还力度。 市场化过程中可能的风险也是另外一个必须关注的因素。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也曾对记者强调,放开石油上游市场要谨慎有序,不能一哄而上。“一定不要因为放开石油上游市场,导致如煤炭行业乱挖小煤窑的状况。” 报告中也提到了相同的观点。报告称,中国缺乏石油上游市场化的经验,如果进程把握不当,市场主体过多,竞争过度,将会造成勘探开发秩序混乱,破坏环境,浪费资源。报告强调,石油市场放开应吸取煤炭行业小公司过多过滥的教训,逐步有序地开放。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外石油上游市场化程度普遍偏低,多数以国家石油公司为主体,实行招投标方式发放矿权。这些国家也在努力培育中小石油公司,提高市场的竞争程度。 油气专家分析,要减少上游市场化的风险,关键是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严格资质审查,严格控制中小石油公司总量,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加大对各类石油公司勘探开发活动的监管,有效维护油气勘探开发秩序。在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许可证发放上,可坚持许可证授予与招投标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地进行。在探矿权、采矿权的流转方面,报告建议,应鼓励、允许具有资质的石油公司和法人之间开展油气两权流转交易,管理部门可组织招标,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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