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财经动向
>>
正文
|
|
|
全国工商联建议三部委变革污水减排思路
|
|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07年08月03日 02:21 http://www.china-cbn.com
|
|
|
从高成本监管到引入第三方
孙荣飞
“现在,相关部委的减排压力非常大。”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副会长傅涛如是说。 日前,该商会向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和建设部提交了《关于实现国家减排战略的建议》,建议相关政府部门改变现有高成本的污水排放监管思路,启动社会监管体系和专业化服务体系;同时建议政府从重投资建设转向重经营补贴。 傅涛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如果相关建议能得到接受,相信完成“十一五”期间的污水减排任务不成问题。
变革监管模式
傅涛表示,目前污水减排在全国存在着监管成本过高、监管体系不科学的问题。政府对减排的现有监管思路是强化直接管理、加强人员配备、增加监控仪器。但后果是一方面自动监控系统数据可信度差,不能成为执法依据,许多地方更是形同虚设;另外将造成环保部门人员的过度膨胀,监管成本极高。 因此,该商会建议应以合理的尺度启动社会专业监督体系,如委托学校等第三方来开展污染源监测。 更为重要的是,商会建议全面推进污染治理的第三方专业化、品牌化运营服务。 傅涛表示,在目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下,各排污单位纷纷建立各自的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污水处理不专业、成本高,往往形成与政府“猫捉老鼠”的博弈局面。 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一些地方企业为使减排达标,出于成本考虑,宁可用自来水稀释污水而不采用相应技术设备。 该商会建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应明确为“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污染不一定是排污企业自己去处理,而是通过经济纽带合理转移给专业治污公司。 这样,监管起来将更加容易,能降低环保部门的监管成本,企业方面也能降低治污成本。
变投资补助为运营补助
目前,我国污水减排管理的分工是,发改委负责设施的投资,环保局负责环保执法,建设部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近几年,我国加大了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安排了大量的国债资金支持污水处理项目。 但是,该商会认为很多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发挥效益,造成有限国债资金的极大浪费。为此商会建议,政府投资应逐步从治污设施主体建设转变为配套设施建设及运营补助。在设施运营环节则要全面实现企业化、专业化运营。 傅涛认为,现在一些地方政府过于关注排污设施的建设和投资,忽略排污设施的有效运营。并且,随着政府资金的加大,一些地方政府改变以往吸引社会资金的方式,出现了排挤社会资金和专业企业进入污水处理业的现象。 商会就此建议出台政策,允许社会企业作为承债主体使用国债资金,建设污水处理厂;社会企业使用国债资金可以执行建成后补贴制,即完成建设并运营后,政府再给予补贴;允许政府资金投资形成的资产以非营利性资产的形式,在保值的前提下,委托社会企业使用并管理。 “污水处理经营主体要独立,要形成一个基于产出的补贴机制,对于运营环节有贡献的予以补贴而不是建设环节补贴。”傅涛说。 傅涛透露,商会已于日前将建议提交相关部委,未来几天,商会将与三部委的相关官员就建议内容进行专门的碰头。
|
|
|
| 撰稿人: |
|
|
|
|
| [
打印 ] [ 收藏 ] [ 关闭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