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股票 | 期货 | 投资理财 | 房产 | 生活 | 数据参考 | 精品栏目 | 财经书苑 | 关于我们 | 论坛 | 博客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财经动向 >> 正文
徐绍史: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将追究责任
文章来源:人民网 日期:2007年06月22日 13:43 http://www.china-cbn.com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6月22日上午在京召开

  人民网北京6月22日电 (记者常红) 今天上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发言时指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准确,对发现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徐绍史发说,从7月1日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进入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阶段。全国土地调查办要对省级成果进行全面的内业检查,并对重点地区、重点地类进行外业抽查核实,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对于实地调查结果与工作底图误差明显的,要查找原因,并及时纠正。对发现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徐绍史说,要抓紧审核各地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细则。7月1日前,各地要将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编制的本地实施方案,连同专家论证意见一并报全国土地调查办,经审核后抓紧实施;要根据国家统一技术规范,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将与有关部门配合,抓紧研究制定《土地调查条例》和《土地调查经费管理办法》,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依法依规,保质保量,有序开展。

  尽快开展实地调查。按照国务院部署,从7月1日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进入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阶段。根据调查工作分工要求,全国土地调查办将抓紧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制作基础图件,逐批提供各地开展调查的外业底图。各地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在收到外业底图后,及时开展实地调查,并按时汇交数据。同时,各地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首先做好城镇内部土地调查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开展调查。

  切实加强指导监督。这次土地调查,涉及各行各业和每个用地单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分级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人员、任务、责任、经费四到位和各项调查保障措施落到实处。7月上旬,各地土地调查办公室要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集中开展一轮大检查,认真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省级土地调查办要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并于7月中旬前上报全国土地调查办。

  全面提升调查工作科技含量。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运用遥感、卫星定位和网络通讯等现代技术手段,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土地调查工作。因此,要精心遴选专业队伍和调查人员,严格按任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实施管理。各地要统筹安排,加大对技术薄弱地区的支持和帮扶。加强数据库和调查信息系统开发建设,为土地调查数据处理、入库和逐级汇总提供保障,及时为各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深入开展宣传和培训。电视电话会后,全国土地调查办将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各地在城乡广泛宣传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相关政策及要求,动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用地单位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做好这项工作。各地要抓紧开展培训,保证各级调查人员全面掌握土地调查政策和技术要求。

  确保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和准确。《通知》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切实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各地要认真执行分阶段成果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每一阶段的成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全国土地调查办要对省级成果进行全面的内业检查,并对重点地区、重点地类进行外业抽查核实,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对于实地调查结果与工作底图误差明显的,要查找原因,并及时纠正。对发现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撰稿人:
[ 打印 ] [ 收藏 ] [ 关闭 ]
>>>
上海市房地局:增量土地供给挂钩存量用地水平 2007年06月22日 12:46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启 国土部指地方重视不够 2007年06月22日 07:11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2007年06月21日 21:41
每年千亿元资金支撑 国土部力辟新耕地 2007年06月21日 07:26
祭出温柔一刀 上海开征二手房转让土地增值税 2007年06月14日 02:15
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细则需慎之又慎 2007年06月14日 02:14
新条例两大改变体现税收调节经济职能 2007年06月12日 22:20
城镇土地使用税修订释放出哪些信号 2007年06月12日 22:17
新闻背景:城镇土地使用税修改 2007年06月12日 22:15
国家税务总局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修改四大新意 2007年06月12日 22:12
动态 | 广告联系 | 观众留言 | 报纸订阅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沪B2-2005034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905106
版权所有 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技术运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