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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谋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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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日期:2006年09月13日 14:41 http://www.china-cb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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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周三(13日)上午表示,我国正在尝试(建立)中央银行、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之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适应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趋势的需要。
这是我国政府官员首次对于新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做出回应。在此之前,这一话题已在国内金融机构和研究机构内引发热烈讨论,并有望成为年底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该会议至今仅举行过两次,均伴以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在内的重大政策变动。
李勇出席2006第三届国际金融论坛年会时称,新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旨在适应综合经营发展的趋势。我国在2003年分离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形成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相互配合的分业监管体系。
从今年年初开始,业界、学界纷纷对此监管体系中与经济运行不相适应的部分提出意见和建议。此时正值中国入世过渡期即将结束,“试点综合经营”正式写入“十一五”规划之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吴焰曾建议,研究成立国务院直接领导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金融监管协调和安全委员会,负责协调金融监管政策,研究、协调和解决银、证、保三家监管部门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他在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发表署名文章称,该机构可由国务院牵头,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一行三会”和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参加,促使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从临时性的安排,转化为经常化、程序化的有实际决策内容的制度安排。
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则认为,新的协调机构的定位,可以类似金融控股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金融控股公司在总公司层面是多元化经营,但在子公司层面是分业经营,这样既能适应混业经营也能适应分业经营。(艾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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